1. 什么是CCER
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部令第19號),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以下簡稱為“CCER”),是指對我國境內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在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中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
2. CCER有什么價值
用于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履約
根據生態環境部2021年1月5日發布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相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另行制定。
2021年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覆蓋排放量約為40億噸,按照CCER可抵消配額比例5%測算,CCER的年需求約為2億噸。
用于試點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履約
生態環境部公開表態,在全國碳市場建立的情況下,不再支持地方新增試點,現有試點可以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同時做好向全國碳市場過渡的相關工作。目前CCER還可繼續用于八個試點碳市場的抵消,抵消機制如下表所示:
試點地區 | 抵消辦法 (類型、類別、減排量產出時間) | CCER抵消比例及項目地域 |
北京 | 2013年1月1日后實際產生的減排量; 可使用CCERs、節能項目碳減排量和林業碳匯項目碳減排量; 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氧化亞氮(N2O)、六氟化硫(SF6)項目及水電項目減排量排除在外。 | 不得超出當年核發配額量的5%,其中:京外項目產生的CCER量不得超過當年核發配額量的2.5%; 津、冀等與京簽署應對氣候變化、生態建設、大氣污染防治等相關合作協議地區有優先權。 |
天津 | 所用于抵消自愿減排項目,應該是其所有核證減排量均產生于2013年1月1日后的項目;僅來自二氧化碳氣體項目,不含水電產生減排量。 | 不得超出當年核發配額量的10%; 津、京、冀地區有優先權。 |
上海 | 2013年1月1日后實際產生減排量非水電項目。 | 不得超出當年核發配額量的3%。 |
福建 | 福建省內產生CCER;非水電項目;僅來自于CO2、CH4溫室氣體。 | 不得超過經當年確認排放量的5%(林業碳匯不得超過10%)。 |
深圳 | 風電、光伏、垃圾焚燒發電、農村戶用沼氣和生物質發電項目; 清潔交通減排項目; 海洋固碳減排項目; 林業碳匯項目; 農業減排項目。 | 風電、光伏、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指定地區;廣東(部分地區)、新疆、西藏、青海、寧夏、內蒙古、甘肅、陜西、安徽、江西、湖南、四川、貴州、廣西、云南、福建、海南等省份;全國范圍內林業碳匯項目、農業減排項目其余項目類型需來自深圳市和與深圳市簽署碳交易區域戰略合作協議的省份和地區。 |
廣東 | CO2或CH4氣體的減排量占項目溫室氣體減排總量的50%以上; 非水電項目、化石能源的發電、供熱和余能利用項目; 非由清潔發展機制機制項目(CDM)于注冊前產生的減排量。 | 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完成交易的CCER; 不得超出當年核發配額量的10%; 70%以上CCER來自廣東省內項目; 非國家批準的其他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或已啟動碳市場地區的項目。 |
湖北 | 項目有效計入期每年主管部門更新;農林沼氣、林業碳匯類型項目。 | 抵消比例不超過企業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額的10% 在湖北省碳排放權交易注冊登記系統進行登記在湖北省內的CCER項目。 |
重慶 | 減排項目應當于2010年12月31日后投入運行,碳匯項目不受此限制,不接受水電項目。 | 不得超過審定排放量的8%。 |
用于企業的碳中和
根據PAS2060:2014及其他碳中和證明規范,企業在量化其碳足跡、實施了減排行為之后,還應通過抵消剩余溫室氣體排放來達到碳中和。目前,國內已有多家企業通過購買CCER的方式抵消了自身在一定時期內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例如,2021年5月,某酒店通過購買并注銷經核證的中國自愿減排量(CCER)的方式,完成今年2、3月份溫室氣體排放總量(630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中和,獲得了第三方機構頒發的碳中和證書。
用于大型活動的碳中和
根據《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可用于碳中和溫室氣體排放量可包括:全國或區域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碳配額;CCER“核證自愿減排量”;經省級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備案或者認可的碳普惠項目產生的減排量;經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或其他減排機制確認的中國境內的中國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作為金融資產,開展CCER質押、碳信托等碳金融活動
2021年以來,金融機構和企業逐漸認識到了碳配額的資產屬性,圍繞CCER的碳金融實踐也將逐步拓寬。今年5月,中國海油所屬中海信托與中國海油所屬海油發展舉行簽約儀式,雙方共同宣布全國首單以CCER為基礎資產的碳中和服務信托“中海蔚藍CCER碳中和服務信托”成立。該信托的交易結構為海油發展將其持有的CCER作為信托基礎資產,交由中海信托設立財產權信托,再將其取得的信托受益權通過信托公司轉讓信托份額的形式募集資金,最終將募集資金全部投入綠色環保、節能減排產業。同期,浦發銀行也攜手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完成長三角地區首單碳排放配額(SHEA)和CCER組合質押融資,為企業綠色融資拓寬了渠道。
3. CCER 的開發流程
4. CCER的開發費用和開發周期
CCER項目開發過程中主要有兩塊費用:
一是咨詢費用,主要是指協助業主進行項目設計文件和監測報告編寫、項目備案和減排量備案申請文件準備、準備第三方機構審定/核證機構的現場審核、準備資料以關閉第三方審定/核證機構提出的不符合和澄清等等;
二是第三方機構的審定和核證費用,即CCER項目備案和減排量備案過程中付給第三方機構的服務費。
CCER的開發周期由很多因素決定,包括項目本身質量的好壞、項目所用方法學的復雜程度、咨詢的技術水平、第三方機構的流程復雜程度、國家主管機構審核的進度等等,從幾個月到一年多都屬于正常開發周期。
5. CCER的價格
目前全國碳排放配額的價格在50~60元/噸,按照CCER價格為配額價格的30%~40%測算,CCER重啟后的價格區間可能在15~24元/噸。按照一個49.5MW的新建風電項目來測算,每年產生的CCER減排量在8萬噸左右,則每年產生的CCER收益在100萬元左右??稍偕茉吹挠嬋肫跒?1年,則該項目產生的總體的CCER收益為2100萬元左右。
6. CCER重啟時間
目前CCER體系處于暫停狀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會擇機引入CCER體系作為抵消機制,重啟時間和沖抵配額時的政策要求、種類限制、時段限制、比例限制等尚不確定。
3月30日,生態環境部《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修改稿)》中指出,國家鼓勵企事業單位在我國境內實施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紤]到CCER的開發周期較長,目前市場上這三類項目CCER開發已經逐漸升溫。建議項目業主和其他有意參與CCER開發的公司或個人盡早尋求專業的咨詢機構的幫助,進行項目評估,以做好CCER開發的前期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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